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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专项规划论证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1-09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我校11个“十二五”专项规划已经编制完成,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各专项规划专家论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证分工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学校专项规划论证工作安排的通知》(浙农林大〔2011〕73号)中确定的领导和部门分工,各专项规划分别组织论证。

二、专家组成

论证专家组原则上由5名组成,其中校外专家1-2名,可以请省政府和相关单位官员、兄弟院校专家担任,由各专项规划负责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邀请。

三、论证要求

在承担专项规划的部门领导介绍规划的核心思路、主要任务、时间安排等基础上,由专家提出论证意见,侧重专项规划与学校总规划纲要的对接,内容上考量与学校实际情况及发展愿景的符合度、与《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适切度、与《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适切度。

四、时间安排

规划论证修改完成后,请各专项规划负责部门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文档发至发展战略管理处信箱zhlc@zafu.edu.cn。届时统一提交教代会审议。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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