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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复查迎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1-11-10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高校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复查工作的通知》(浙综委学校治安办〔2011〕2号)要求,2011年12月上中旬将对我校进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复查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浙江省高等学校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的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体系、校园防控体系、校园预警机制建设、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保障措施、实际成效等。

二、复查形式

此次复查由有关专家成立复查组,到我校进行实地检查。复查环节包括听取我校有关情况汇报,查阅近两年(2010年1月—2011年10月)相关资料(包括学校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实地查看实验室、图书馆、消监控室、学生宿舍、食堂、化危品仓库等重点区域和部位,问卷调查,模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三、进度安排

序号

工 作 内 容

时间安排

1

召开综治委会议,布置迎检工作

11月8日

2

开展自查、整改,准备迎检台帐资料

11月1日—11月17日

3

综治办整合台帐资料

11月18日—11月24日

4

学校上报自查报告及自查评分表

11月25日

5

综治委组织开展全校性自查、台帐查漏补缺

11月25日—11月30日

6

迎接专家组检查

12月上中旬

(具体时间待定)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二)严格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台帐资料明细表分工,认真完成台帐资料准备工作。

(三)在迎检准备阶段,各学院(部),各部门做到“召开一次会议,进行一次宣传,开展一次自查”。同时,请下列部门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校办:做好迎检接待及相关准备工作;

宣传部、团委:做好宣传报道、氛围营造等相关工作;

学工部、学生处:做好学生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学生评价,配合做好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等相关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特种设备、实验室迎检工作;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加快推进消控、监控、交通智能化及相关设施建设工作;

公共事务管理处、后勤集团:做好校园环境及学生公寓、食堂等重点部位整治等工作;

保卫处:牵头学校自查及对外联络、自评报告、校园安全稳定特色项目提炼、各类突发事件预案演练等工作;

理学院:做好化危品仓库迎检工作。

(四)各学院(部),各部门将台帐资料于11月17日前交综治委办公室(A12-204),电子版材料发至bw@zafu.edu.cn。联系人:帅陆虎,联系电话:63740036(9298036)。

附件:

1.浙江农林大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2.浙江农林大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台帐资料明细表(一)

3.浙江农林大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台帐资料明细表(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3.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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