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高校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复查工作的通知》(浙综委学校治安办〔2011〕2号)要求,2011年12月上中旬将对我校进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考评复查工作。为做好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浙江省高等学校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标准》的落实情况,包括组织领导体系、校园防控体系、校园预警机制建设、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保障措施、实际成效等。
二、复查形式
此次复查由有关专家成立复查组,到我校进行实地检查。复查环节包括听取我校有关情况汇报,查阅近两年(2010年1月—2011年10月)相关资料(包括学校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实地查看实验室、图书馆、消监控室、学生宿舍、食堂、化危品仓库等重点区域和部位,问卷调查,模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
三、进度安排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时间安排 |
1 |
召开综治委会议,布置迎检工作 |
11月8日 |
2 |
开展自查、整改,准备迎检台帐资料 |
11月1日—11月17日 |
3 |
综治办整合台帐资料 |
11月18日—11月24日 |
4 |
学校上报自查报告及自查评分表 |
11月25日 |
5 |
综治委组织开展全校性自查、台帐查漏补缺 |
11月25日—11月30日 |
6 |
迎接专家组检查 |
12月上中旬 (具体时间待定) |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内容。
(二)严格按照《浙江农林大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和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台帐资料明细表分工,认真完成台帐资料准备工作。
(三)在迎检准备阶段,各学院(部),各部门做到“召开一次会议,进行一次宣传,开展一次自查”。同时,请下列部门配合完成以下工作:
校办:做好迎检接待及相关准备工作;
宣传部、团委:做好宣传报道、氛围营造等相关工作;
学工部、学生处:做好学生宣传教育工作,完成学生评价,配合做好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等相关工作;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做好特种设备、实验室迎检工作;
校园建设与管理处:加快推进消控、监控、交通智能化及相关设施建设工作;
公共事务管理处、后勤集团:做好校园环境及学生公寓、食堂等重点部位整治等工作;
保卫处:牵头学校自查及对外联络、自评报告、校园安全稳定特色项目提炼、各类突发事件预案演练等工作;
理学院:做好化危品仓库迎检工作。
(四)各学院(部),各部门将台帐资料于11月17日前交综治委办公室(A12-204),电子版材料发至bw@zafu.edu.cn。联系人:帅陆虎,联系电话:63740036(9298036)。
附件:
1.浙江农林大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表
2.浙江农林大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台帐资料明细表(一)
3.浙江农林大学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台帐资料明细表(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1-3.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