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2011年干部换届聘任提任的中层干部在试用期内德、能、勤、绩、廉情况,保证选人用人质量,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浙江农林大学2011年中层干部换届工作方案》、《浙江农林大学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试用期满中层干部。
二、考核时间:5月上、中旬。
三、考察内容:主要考核干部试用期间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职责履行情况。
四、考核程序和方法:试用期考核主要采取个人试用期满工作总结、实绩分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平时考核(主要是参加培训、获奖情况)、书面征求纪委意见等方式进行。
1.试用期满工作总结。考核对象填写考核表,撰写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于民主测评会议前两天在内网公示。
2.实绩分析。按照《浙江农林大学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以所在部门(单位)和学院的工作实绩为基础,对考核对象的个人工作实绩进行评分。
3.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群众测评和校领导测评。测评工作由考察组负责实施,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考察组工作人员当场回收,负责统计与综合分析。同时对“德”的测评,采用反向测评。
4.个别谈话。考察小组根据需要,有代表性地选择考核对象的领导、本单位教职工、服务对象和其他知情人进行个别谈话。考察小组就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政策理论水平、本职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责任意识、奉献精神、大局观念和配合意识、廉洁自律、群众基础等方面进行了解,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专项调查。考核期间,组织部、纪委、考察小组接受约请谈话或署名信访,但不接受匿名函件。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岐较大的问题,由组织部联合纪委组织进行专项调查,写出专题报告。
6.收集有关资料,进行平时考核。注意收集与考核对象管理岗位工作有关联的统计数据、论文及奖惩情况。
7.党委审定考核结果。党委召开会议,听取关于考核情况的汇报,研究确定每个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并形成正式聘任决议。
五、考核结果及运用。由党委组织部综合考核的各类情况提出干部试用期的考核结果,并报党委审定。试用期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党委发任职文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不保留试任职务的相应待遇,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附件:浙江农林大学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核表
党委组织部
2012.05.06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