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2014年第五次校长办公会议精神,本着厉行节约、降低成本、防范风险的原则,决定对办公用品采购、文印及公务用车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4年9月1日起,各单位使用财政性经费用于办公用品采购、文印及公务用车的,统一纳入后勤集团经营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场地、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财政性经费是指上级财政拨款、列入学校年度预算安排的各类经费。
三、2014年8月31日前,已发生的上述项目费用结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逾期原则上学校财务不再受理。
四、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如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教职工对此项工作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向校园建设与公共管理处反映。联系人:路英,电话:63730926(9293926)
附件:有关办公用品、文印、公务用车的具体事项
校 办
2014年8月29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