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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告2011(1)号
时间:2011-11-01 点击数:

根据党委组织部的委托、《浙江农林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浙农林大〔2011〕20号)和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报请校领导同意,决定对朱红东等八位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经济责任情况,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同志及审计组成员

序号

被审计同志

原所属部门

职务

审计组

1

朱红东

宣传部

统战部

代部长

章继胜

陈 语 林国平

2

梅亚明

学工部

学生处

部长

处长

章继胜

林国平 钟晓英

3

侯 平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

评估中心

处长

主任

章继胜

陈 语 钟晓英

4

童再康

科技处

处长

章继胜

陈晓绯 钟晓英

5

朱永法

设备管理处

处长

章继胜

钟晓英 林国平

6

寿 韬

计划财务处

处长

章继胜

钟晓英 陈 语

7

董升忠

基本建设处

处长

章继胜

林国平 姜立辉

8

吴通苗

产业后勤集团公司

总经理

章继胜

钟晓英 林国平

陈晓绯 姜立辉 陈语

二、审计范围及内容

以被审计同志任职期间(重点审计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部门的经济活动和管理情况,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和管理情况等,重大事项和问题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三、审计时间:2011年11月1日起

四、联系电话:审计处办公室(9293920 、9298958)

五、审计人员纪律: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条例之规定。监督电话:9298121,电子邮箱:jw@zafu.edu.cn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部门收到审计通知书至审计结束为止,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浙江农林大学办公室 电话:0571-63732700 联系邮箱:xb@zafu.edu.cn
学校地址:浙江·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 邮编:3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