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浙江农林大学关于开展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浙农林大〔2011〕115号)安排,近日拟组织学校各专项规划职能部门对二级学院(部)“十二五”发展规划进行初步审核,以确保学校规划与学院规划之间的衔接落实。
请各学院(部)于11月30日前将规划初稿电子文档发至战略处信箱zhlc@zafu.edu.cn,由战略处统一送各专项规划职能部门审核。战略处将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规划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汇总整理并反馈给各学院(部)。请各学院(部)根据审核意见对规划文本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