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强我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根据临安市相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流动人口登记、办理居住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需要办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
1.年满十六周岁的;
2、在我校工作、居住的非临安户籍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二、办理居住证需要提供的资料
1、本人近期1寸照片二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三、为了方便教职员工办理居住证,临安市公安局将于2011年12月19日—22日到学校集中办理。办理地点:A12—206室。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63743355(9293355)。逾期没有办理的,自行到临安市办证中心公安窗口办理。
请各学院(部)、各部门通知、敦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保卫处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相关情况
附件: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