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学科建设年的各项工作,树立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更好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机关范围内开展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条件
1.支部班子好。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工作开展深入、扎实,成效明显。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能积极主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2.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员意识和良好的精神面貌,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开拓进取,在“三育人”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战斗堡垒作用明显。
3.工作机制好。重视党的思想建设,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计划,并切实付诸实施。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4.工作业绩好。坚持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认真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各项规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支部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获得较好评价。
(二)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讲学习,为人师表的模范。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守高尚情操,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恪守职业道德。
2.讲党性,遵纪守法的模范。党性原则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带头弘扬正气、维护稳定,文明守法,敢于同危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支部生活,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讲工作,爱岗敬业的模范。刻苦钻研业务,爱岗敬业,务实创新,成绩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习等方面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员先进性,做学习型党员,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4.讲奉献,服务群众的模范。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主动联系群众,积极解难题、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条件
1.重视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决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和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党性强,业务精,能带头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改革的精神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在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3.坚持廉洁奉公,坚定原则信念。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刚正不阿,敢于和违反党纪的现象作斗争。坚定信念,保持气节,端正作风,自觉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为人表率。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的要求,身先士卒,为人表率。密切联系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5.推荐人选原则上从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委员中产生。
二、评选名额
共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3个、优秀共产党员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每个党支部可在机关范围内推选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名。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注重工作实绩,使其具有代表性和先进性。
在评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请各支部将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材料于2012年6月8日前报送到机关党委。纸质稿交到行政楼107,电子稿发送至jgdw9291696@126.com,联系电话:9291696。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比将以演讲比赛的方式进行,每个支部选派一名党员对所推荐的本支部的优秀党员先进事迹进行宣讲,评比过程由机关党委委员、支部书记和全体党员共同参与,其中党员评分占总得分的70%,机关党委委员和支部书记的评分占总得分的30%。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由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各支部书记投票产生。评比结果将成为以后报送校级相关先进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机关党委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对其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为实现我校生态性创业型大学的战略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机关党委
201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