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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规范简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0-08 点击数: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开展文风会风整治集中行动的工作方案>等六项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群组办发〔2013〕1号)的要求,决定对学校各类工作简报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范围

各学院(部)、各部门及各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编发的工作简报及信息刊物(以下统称“简报”)。

校内出版物(宣传部归口管理)及各研究中心学术类简报不在清理范围内。

二、规范方式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清理和规范简报工作在10月底完成,分三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各有关单位按照“谁编发,谁负责”的原则,对承办编发的工作简报进行全面清查和规范,并如实填写《简报情况统计表》(附件1)。要提高简报质量,精简简报篇幅,从严控制一般性工作汇报,能压缩合并的尽量压缩合并;要充分发挥现有网站及学校OA系统的作用,减少纸质简报数量,提高编印时效。

(二)集中审批。经自查清理后确定保留的简报,要从内容、形式、发送范围、印发数量、出刊必要性等方面认真填写《简报刊发审批表》(附件2),于10月15日前将统计表与审批表通过学校OA系统“信息报送栏目“一并报学校办公室(联系人:葛德平,电话:9292700)。学校办公室对确定保留的简报进行登记备案,并予以公布。未提请审批或审批未通过的简报一律停刊,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编发。

(三)监督检查。学校办公室将于10月下旬通过各种形式,对各单位简报自查自纠、报送审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简报刊发数量、刊发方式、印发管理等方面。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将督促整改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报送。要充分发挥《教育动态》和《领导参阅》的主渠道作用,凡是可以公开的一般动态性、经验性、特色性、综合性信息等,各单位都可以向《教育动态》投稿(联系人:金飞凤)。对不宜对外公开的有关苗头性、倾向性、建议性的信息,或是需提供校领导决策参考的信息,可向《领导参阅》投稿(联系人:葛德平)。经学校办公室审核同意报送校领导的简报,一般以电子的形式,由各单位通过学校OA系统“信息报送”栏目报送,由学校办公室通过OA系统呈送校领导。

(二)提高简报质量。简报的作用在于准确、全面、及时地反映学校最新的重要的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基层工作提供借鉴,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简报管理,切实提高简报质量。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停办的简报,不得自行复办。确因阶段性工作、重大活动等需要编发简报的,要报学校办公室审批备案。已经备案,但是因工作、机构调整等原因停发的简报,要由原承办单位到学校办公室进行注销备案。学校办公室对简报清理规范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附件:1.简报情况统计表

2.简报刊发审批表

3.简报样稿(仅供参考)

浙江农林大学办公室

2013年10月8日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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